我的青春里没有爱情 我的青春里没有爱情。 关于这样的一句话的展开我想写很久了,一直没有开始。我知道,我不能回避我的懒惰和对世界的认知程度之低,没有意识到学习需要目标,也没有更快更有效的通过学习获得自己想要获得的能力。 起初,我想围绕这句话去叙述我喜欢了很久的一个女孩,那时候我在高中。只是有想做这么一件事的念头,并非是很强烈。后来有一段时间网络泛起了对曾经青春美好回忆的热潮,一时间铺天盖地的都是青春里的爱情。一点不夸张的说,我很羡慕主角儿都能在那样的年龄里去经历一场情感纠葛的风暴,而处在风暴之外的我很想说,青春里的懵懂、悸动被这样夸张放大是刺向我灵魂的利剑。我在初中的时候就知道,金钱是维系一段感情的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能读一读就结束了。生于农村,长于城乡结合部,活在市井的我和我们不管是出于畏惧,亦或是出于自知都应该知道,在不对的年龄,感情的萌芽就像是地雷的引信逐渐被拉开,引信拉开后的结果就是,‘嘭’的一声血肉横飞。恰好我是属于又畏惧又自知的那一类,毕竟穷这个字儿离我太近了,近到只需想一下,准备给喜欢的女孩送什么生日礼物?这个念头就能把所有的假设全部摧毁。即使我的的勇气似有千军万马支撑,在实际情况下也会溃不成军,夺路而逃。这就是我的认知,我一直知道我很穷,包括金钱的缺乏和知识的贫瘠,还有对未来的一无所知。我一直没有足够多的勇气来支撑我的表达方式,我不能简单的说’我有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对我来说,我想在能力和认知相匹配的时候去做把握大一些的事情,我不喜欢赌,赌一把也许能赢,但未必守得住。柴米油盐酱醋茶背后的有多少辛酸的故事无需一一展开,但是琴棋书画诗酒花是靠想象就能有的吗? 距离想写这么一段话的念头的那一刻,近三千日子从身旁奔袭而过,我甚至看不清自己奔跑时的模样。似乎一直就是在埋头狂奔,很多次都奔到了另一个方向,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把我从另一个方向不断的纠正,我猜测这股力量叫‘自知’,也许还掺杂着不少对生活的‘畏惧’。 我的青春里没有爱情。我觉得这句话不应该夹杂失落的情绪,没有不代表不好,当然也不应该是喜极而泣,至少在很多人看来,年轻才有理由肆无忌惮。我也想过以怎样的语气才能让这句话听起来不伤感、不侥幸,奈何才疏学浅,很多次读出来都是牵强的苦笑,因为我的目标被别人实现了。我并没有觉得受到灵魂上的打击,也没有觉得很遗憾,只是目标突然消失难免会有些不适应。这整个自我迭代的过程中,也许会很累,也许会不知所措,也许会对自己有更清晰的认识,知道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妄尘集 2020-03-10 3 条评论 9641 次浏览
我们,走散了(二) 贝爷应该不会忘记这件事情,因为这个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的贝爷凑过去用舌头舔了舔玩偶耷拉的舌头,当着小狗玩偶主人的面,完了贝爷还一脸嘻哈,别个姑娘不乐意了,抓起玩偶就朝贝爷砸了过去,我只是看见贝爷很尴尬的样子,我想他一定是在反思自己怎么是这样的一个人。 贝爷虽然喜欢调戏姑娘,但是还是有喜欢的姑娘。这货时常会把写给姑娘的诗拿出来让我鉴赏,内容我是记不得了,不过高中结束的时候他写满了一个笔记本,但姑娘依旧是别家的。 不得不承认贝爷胆子很大,啥都敢干,不像我干什么都有些畏畏缩缩,我曾经也敢,后来开始怕了,怕很多的东西。 贝爷追过班上的一个姑娘,艺体生。高三下学期开始不久,艺体生回到班上补习文化科目。那个姑娘喜欢玩游戏,英雄联盟。于是贝爷把所有空闲的时间都砸到网吧里去练技术去了,成绩下滑相当快,能赶上火箭的速度,这并没有结束,基本上每节课贝爷都把座位换到那个姑娘的旁边,这一点在那姑娘失恋的那段时间体现相当明显,贝爷坐在旁边拉着人家的手一个劲的安慰,那姑娘坐在那里嘤嘤的哭,整上午整下午的坐在那里一天,连尿尿这种人生大事他都能一直憋着,我不禁感叹贝爷的忍耐极限,在此向贝爷致敬。只是不知道那姑娘为啥让贝爷拉手却又不同意贝爷的死追烂缠,兴许这是很多姑娘的通病,给点甜头吊足胃口,只是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像贝爷那样,胃口大一点的说吃掉就吃掉你了,姑娘们可明白。爱情可以有,但是要责任和承担与之并行,否则那只是情爱了。在这个走肾不走心的时代眼睛要擦亮一点,那是你们的下半辈子的归宿。 贝爷干的事有些搞笑,他把他老妈买给他解暑的冰淇淋啥的统统都拿给人家姑娘了,人家照单全收,贝爷陪姑娘减肥跑步,满嘴跑火车,一脸献媚,我晚上体能训练的时候常常见俩人不是坐着聊天就是慢慢晃悠,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也不愿去当那个千瓦的大灯泡。 贝爷有天突然问我,他说只有一个多月了他要不要表白,我一脸懵逼的问他那你俩在一起瞎逛个毛线,感情就是贝爷自个儿厚脸皮,我说我没啥经验,不懂。 想来贝爷内心是苦苦挣扎了许久的,他终于在那个周末拨通了那个姑娘的电话朝着麦大吼了一句,吼得有些撕心裂肺,反正我是干不出来,这不符合我的逻辑。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当贝爷吼完这句话后,那姑娘再也没有联系过他…… 这时候贝爷才开始疯狂的啃书,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复读之路上注定有他的脚步和孤独的背影了。 比起贝爷,我好过多了,下学期有个漂亮的姑娘陪我在食堂吃了一个学期的午饭,姑娘姓唐,我一直称呼她糖姑娘,一个可爱、漂亮、身材很棒的姑娘,请不要怀疑我的纯真,我就是和糖姑娘一起吃个午饭,虽然她老是以不能长胖了的理由把肉一个劲的往我的碗里夹。我不挑食,和糖姑娘一起吃饭的时候我的饭量出奇的好,双份。我能吃到食堂只剩下两三人,糖姑娘老是笑我吃得多,说我浪费粮食,我从没反驳过,我吃得多是事实。高三突然的结束后,我居然有些不习惯,饭量骤减,一份的量都不到。 糖姑娘喜欢着齐膝的连衣裙,不管是远远的看着还是凑近说说话很清新,她就是一个这样的姑娘,我曾开玩笑的说裙子的肩带会不会断掉,糖姑娘也会小脸微红说我是个不正经的家伙,我笑笑,装作很遗憾的的样子说太可惜了。 很感谢糖姑娘从我的生活中路过,她的笑能带走我所有的不高兴,她时而扎着马尾,或者长发披肩,甜甜的笑容和银铃儿般的声音,我想起她的时候总是会笑那时候的我运气太好,能遇到那么有意思的姑娘。后来开玩笑问她,那时候我有没有机会成为他男票,她肯定的说,有。 也许,当糖姑娘看见我送的那个牛奶杯会想起我这个很能吃的货。 高三下学期的压力很大,然而不像以前那般每周都有时间去爬山了,只能抽空释放一下压力。 我曾和班上的一个男生约定中午放学不吃午饭就以最快的速度爬山,那一次的记录是从校门口到山顶用了二十七分钟,那一次我几乎是手脚并用才上去的,也是那一次才明白一步一个脚印是多么的实在。下山用了两个小时,我俩绕着小镇走了半圈。 真正差点把我弄休克的是和锐哥等人爬山,我非得一口气跑上四百多步的石阶,上是上去了,差点儿没有机会走下山顶,就那么的摊在阳光下晒了好一会儿我才缓过气儿。 锐哥理综很棒,好的没话说。个子中等偏上,瘦削,细胳膊瘦腿是我对他的外表的描述,沉默是他最大的优点,他能静得下心,虽然他也在复读的路上留下了脚印。 临近毕业,学校抽了一天的时间给我们拍照留念,全班合影留念的时候老苟没来,他是后来给P上去的。 这天贝爷依旧很疯狂,他和一姑娘打赌一口气喝掉一罐蜂蜜,然后真的一口气喝掉了,只是贝爷喝完后着急到处找水喝,随手拿了个杯子就喝,那个杯子是向姑娘的,后来贝爷告诉我说他是故意的,我不禁感叹贝爷的套路深。 班级合影留念后基本上就是各自发挥,我老远看见一排男生围成半圆站在一起合照,我也就毫不客气的凑了过去,难得有机会凑到一起留影,拍完后我说洗了给我留一张。 唯一的合照是和物理老师,很壮实的一个中年人。 安排考试程序,熟悉考场是避免不了的,我们得到市里面去参加高考,所以就环境而言是陌生的,住宿在宾馆,我和一哥们儿被分配到了478号房间,这个号实在是不敢恭维,也就一笑了之。 我们是于高考前两天去市里的,出发的时候天空飘着小雨,路上行人密布,三辆警车开道,十三辆大巴随行。 两天的时间我一刻也不敢停歇,把能复习的过了一遍又一遍,虽然我复习的一个也没有考到,但是至少我的内心是安稳的。 关于考试,就是很紧张的环境下很紧张的作答。 当录取通知书陆陆续续的下发,我们一处一处的瞎逛,不经意间在一同学家里看见了一群男生站成一个半圆的照片,我觉着眼熟,扫过照片的右下角的时候,我见着了我衣服的一角残留在照片上。那一刻,我所构造的三年轰然崩坍了,我强忍着没让眼泪窜出眼眶,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把夹着照片的相框放回桌子上。 三年就这么的结束了,那时候还有些不敢相信,但是那段时光真真切切的走远在时间里了。自从散开后我一直还能联系着的就是这些小伙伴了,姑娘不在此列。 我们随着时光的变迁,渐行渐远,时光模糊了你我的背影,生活又给罩上浓雾,从此便真的陌路了。 我们,走散了。 几人行 于2017-04-21夜 后记 几年前曾答应自己,整理一下过去的事情,尝试过用假名替换朋友,却没有想象的那般有趣,搁浅两年多后,前些日子又翻出以前的稿子整理了一下,觉得不写完有些过意不去,毕竟是给自己承诺过的,算起来已经不守信用了,但是我还是想慢慢的把这份回忆完成。这是一个给自己设的坎,得迈过去。 妄尘集 2019-05-07 1 条评论 6710 次浏览
我们,走散了 一段明亮却又略显灰色的年华,时间的临近,无情的光阴卷着一群大小伙浪向火红的六月。这时光,带走了我们肆无忌惮的欢笑,流走了我们痴人说梦的理想。我们曾经的那些欢声笑语,那些争执,那些斗嘴都在时光的流逝下抛弃了我们,不带有丝毫的留恋。 我们努力过,拼搏过,也放弃过。我们有过酸甜苦辣,有过欢声笑语,也有过爱,有过恨。执着的过程属于这个世界里的我们,我们需要更多的磨砺,需要这个世界不断地打击。成长就是这样永不停歇进行着残酷的筛选,你活不下去的时候总是还有人坚强的站在那里。 留不住的时光,在指尖随着阳光跳跃着向前。 青春的风一路高歌。 逝去的岁月里,有着自己的回忆,甭管那些回忆是好是坏,只要是自己觉得珍惜的,那便是好的。 待得黄昏,独自一人在宁静的湖畔看日落后的余晖。 昨天的已经逝去,无论是好是坏,过去了的就是过去了的,谁也没法改变。 夏季的午后,站在炎炎烈日下,仰望淡蓝色的天空,你是否还记得在同一片蓝天下,过往的回忆。 回忆,回忆就像是波澜壮阔的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能记着的,只是冰山一角罢了。这个世界里,路人甲和路人乙多如牛毛。 手中的笔,能记得的也只是冰山一角里的一角。 回忆总是在睡梦里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像是一幕幕青春的话剧。 时光易碎,青春易逝。 年少的我们在时光里坚强的行走着,‘活下去’也许成了我们最强的信念。 青春没有挽留我们,就好像不再过儿童节那么自然,就像第一次摆脱儿童节时的洒脱。 有人说,青春是一首让人如痴如醉的歌,也有人说,青春是燃烧着的火把,还有人说,青春是在风中摇曳着的蒲公英,看起来美丽,实际上却身不由己。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同样的,也没有不散的青春。 青春如歌,一曲接着一曲,到处都有青春的气息,那婉转的音律飘荡在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 我们,从童年向少年靠近再远离少年再靠近青年,是的,正值青春年少。 年轻且富有活力。 执着且坚忍不拔。 青春是一首有生命的诗,散发着无穷无尽的魅力。 再怎么美好的青春,也会成为回忆,成为一个人的回忆…… ——写在前面 我正处于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年纪,就像约定好了不去回忆却又忍不住细细筛选,很多时候烦恼苦闷,偶尔有个老同学聊聊天就很知足,前些日子同贝爷瞎聊了很久,其中一些事情较为有趣,便许诺自己整理出来,集成一记。本来是我引开的话,却被贝爷放大,聊了很多,什么都聊。贝爷这个词儿来历简单,贝爷单名“贝”,加之那时候喜欢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格里尔斯,所以这是一个略带调侃的绰号。他是一个个子不高,颜值不错的小伙儿,言语诙谐幽默,总能和姑娘找到话题聊上半天,所以这个故事就这样穿插着开始了。 历经两次中考,我终于拿着择校生的名额上了离家较远的一所高中。两次中考,两次惨淡的经历,两次被现实嘲笑。 这个故事略有些长,我也就不挑三拣四了,先从两次中考说起。 说起中考,那个年龄阶段的压力不亚于高考,首先得益于自身的认知程度不够,其次老师和父母的语重心长,想来不用说,大家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老师和父母的谆谆教诲了,言辞之犀利,用词之狠毒,若是诸葛在世也会为之感到颤栗吧,毕竟那似乎是无穷无尽,像是蜜蜂在耳朵边上筑上了巢,脑子里混混沌沌。 且让我算一算第一次中考我多少岁,掰完了手指算出来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样子,那时候我的脑子里还没有什么大的概念,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知道未来的是什么样子,整天按部就班的过活,完全一副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的模样,那时候泡网吧打游戏,整天满脑子都是游戏,没人知道我第一次中考是什么样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太幼稚。 中考的时候每一堂考试我都是提前交卷,从来不去管试卷上答题的对错,只要是考卷没有留上空白感觉就万事大吉了,然后就飞奔向网吧,用“飞奔”一词绝对没有夸大,那速度真的是让人叹为观止,生怕晚了一步就没有了位置,然后一直打游戏打到下午开考前五分钟,好像那时候打游戏比吃饭还重要,感觉自己像世外高人,不食人间烟火。做梦都是自己在打游戏升级,那种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如果那时候知道买彩票能中五百万的话,可能升级会比中了五百万还要激动。 还好,中考落榜把我拉回了现实,原来我也是要面对生活的,不能继续学业,那么只能外出务工,一想到整天顶着个太阳在工地上吭哧吭哧干个不停就心里打鼓,用了大半个月才下定决心,外出务工。可就是在我做出决定的时候,老妈打电话问我复读怎么样,我当即一口应下。 于是,复读的日子开始了,依旧是有些浑浑噩噩,但是至少还知道东南西北,勉强拿下了一张通往高中的通行证,这个通行证的费用让我很是自责,但仅仅是自责罢了,并未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复读的那一年,我沉迷于网络小说。 终于要踏进一年前就要踏入的学校了,看着学校门口毛笔写就的苍劲大字,心里莫名的一阵激动,似乎这三年要是不干出个啥样那真是对不起自己,对不起人民币。 高中的生活也就这样正儿八经又似乎是糊里糊涂的开始了。 在我没有来到这个学校之前,内心是无限憧憬的,到了这个稍显偏远的地方才发现以往憧憬的似乎都是别人的学校,镇子的主干道整个被挖开,土堆满了道路两旁,破败的教学楼上能够看见雨水冲刷的污痕,还好,有几颗不大不小的树桩映衬,不显得那么荒芜。 报道的那一天正赶上下雨,学校大门口的那条小道凹凸不平,积满了雨水和道路两旁小食铺的污水,水面上还能看得见油花。小食铺的存在得益于学校食堂重新修建,另外,还有两栋教学楼和一栋宿舍楼的修建不致使未开学的校园显得那么冷清,附带一个不算大的运动场。 报道的流程简单至极,凭通知书录入个人信息,交择校费,拿到分班信息后就静静的等待正式开学。 等待开学的日子是相对快些的,要到一个新环境里心里难免有些忐忑和不安,辗转几个车站之后,我再一次站在了这个校名用毛笔写就的校门前,抬头望了望了那陈旧的字迹,深呼了一口气,穿过了不算宽敞的通向教学楼的水泥路。 寻了几分钟,终于发现了一楼楼道口高一十四班的踪影,斜斜的从门口望去,老旧的漆黄讲桌落在教室前面的讲台上,讲台下课桌分布均匀,中间四列,两边各两列,隔出两个过道,教室里已经不少人落座,并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唯有前三排空了一大半的位置,我故作淡定的坐到了中间第一排靠右边过道的位置,并自顾自的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书翻看起来,不一会儿便觉得有些无聊,环顾四周,似乎所有人都叽叽喳喳的聊个没完,目光偷偷掠过刚踏进教室便瞥见的一个姑娘,齐耳的短发,略带坏笑的古怪模样,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姑娘让我有一种惊艳的感觉,白皙的皮肤,清秀的脸庞,加上坏笑的模样,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以为,我和这样的姑娘说上话都是很难的别说是随意的聊聊天了,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班主任进入教室的步伐和姿势是极其霸气逼人的,踏进教室的瞬间,教室便鸦雀无声,在教室里回响的只有呼吸声和班主任那霸气的脚步声,似乎是皮鞋,卡其色上衣,一副厚重的眼镜彰显出了其学问和阅历。 极其简短的自我介绍,然后又以为什么上高中,上高中该有怎么样的觉悟为引,展开了纵横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的论证,最后他说,他是我们的班主任兼化学老师。 班主任姓苟,后来我们背后都亲切的称呼其老苟,当着他的面那是万万不敢的。 老苟简单的安排了几个临时负责人,从图书馆把所有的教材课本领回班级,点名并分发给每一人,然后清点人数分配寝室,结束一天的新生工作,次日正式上课。 男生寝室正在修建中,所以我得为自己的住所寻个好地方,恰巧一个高我一届的老同学也要租房,于是我俩凑合着在出校门右拐一百米处的农家小院租了个小单间,简单的搭了两个铁架床,一张大方桌几乎挤满了狭窄的空间,租金六百元一学期,因为房主一再要求需要先定下来,交了一百元定金。住宿的一大难题算是解决。我拿着锈迹斑驳的钥匙在门上的锁孔里试着开了两次,挺好使,生锈也就无所谓了。 我琢磨着要不要出去逛一逛熟悉熟悉周边的环境,我是极不情愿漫无目的的瞎逛的,但是为了空闲的时间有地方消磨,我也只能沿着大道逛来逛去,镇子不大,所以所谓的大道也就是一条横亘在中央的两车道柏油马路,道路的两旁是些各式各样的小商铺。作为一个资深网民,我需要找到的是一处能够让我在网络世界里畅游无阻的地方,中天网吧作为首选列入了我的冲浪名单,原因有三个,一是地方够大,二是离学校够近,三是我目前只发现了这么一处。 正式上课时并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会排座位,所以说第一排的位置我是得坐上一段时间了,反正我同第一排的位置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月考之后成绩一出来便开始了座位的编排,首次由班主任亲自操刀,大刀阔斧的指挥着每个人的去向,反正我感觉老苟像是在下围棋,更形象一点应该是在下五子棋,因为他把男生女生错开编排了,目的是减少男生女生扎堆聊天的机会,可惜事与愿违,没有遂老苟的心意,虽然老苟也是绞尽了脑汁。 这次的座位编排实际上我是窃喜了一场的,因为进入教室我第一眼瞥见的那个姑娘坐在我同桌的后面,换个方式说,那个姑娘的座位在我的左后方。 没有半小时我们已经将周围的人的名字给弄清楚了,她,向沫,在没有认识她以前,感觉这类漂亮的姑娘应该是心高气傲,不屑与我等刁民为伍的,咳咳,在这之前确实是没有怎么和姑娘有过交集,虽然有一个暗恋着的姑娘。 这个蛮清秀的姑娘后来我给取了个不太好听却又十分霸气的绰号——向色狼。 其实这个源于我的绰号,我的绰号很别致——色狼。 “色狼”这个字眼算是被我给颠覆了,如果有一天很多姑娘笑着称呼你色狼作为一种调侃而非谩骂时就能深深的了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了。 这个绰号是从初中复读的那一年给带过去的,因为班上有一个和我在同一所初中同一年级的姑娘,她的好友同我关系不错,聊着聊着,就把色狼这个绰号给带到了高中。 这说起来又得牵扯到一件较为低级趣味的一件事,复读那一年,我和一几个男同学相互打趣,他们给我取了个绰号“法国老流氓”,其实名字还是比较长的,但是介于此文不偏向低级趣味,就点到为止了,其中一个小伙伴头发自然卷,被取名“卷毛阴”,我听这个词很是懵逼,旁边的姑娘都笑开了,而我依旧不知所然,看来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非常纯真……后来有人提示我让我倒着念,我这才释然,我给送我外号那小伙伴弄个了“中国老流氓兼棉花都日不动”的绰号,因为我我绰号全称是“法国老流氓兼钢板日穿”,我这流氓的称号只被保留前半截传开了,为什么是法国老流氓,而不是其他呢?这来自于当时学的那篇文章《我的叔叔于勒》,后来我自号流氓,姑娘亲切的打趣我色狼…… 向沫这姑娘英语出奇的好,借学习之名向姑娘请教问题便显得光明正大了,偶尔课间能聊的哈哈大笑引人侧目,怎么说呢,和漂亮的姑娘聊天很惬意,要是姑娘言语幽默一点的话那估计是停不下来了,能从上早自习聊到下晚自习,就这么自然,然而,那并不是我能达到的境界。 九门功课着实让人有些压力,好在九门课只是持续了一个学期的时间,高一下学期便文理分科了,当时的我一点也不像很多小伙伴那样纠结,让我学文科背那么多东西,那我只能大呼“阿门,干掉我吧!”我实在是不愿意去背绕口令一样的历史和政治,但是地理书上歪歪扭扭的地图我还是不抗拒的。 高一的时候周末还是双休,那时候我一个月回家一次,所以周末去哪里玩儿成了个大难题,中天网吧是首选,依旧是打游戏,却没有那么废寝忘食的那种状态了,但是玩起来了一时半会儿也放不下,也许我现在应该称之为情怀,一款游戏我能坚持玩到大学,我也是比较佩服自己了,游戏浪费了我绝大部分的时间以及数额不小的软妹币,倘若那时候我有把用来上网玩游戏的钱用来泡妹子,也不至于现在依旧单漂,可那时候我偏不,偏不!一根筋呐! 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网吧的火爆程度令人咂舌,一台电脑后面两三个人排着队要玩,还不算看客,这些人里面绝大部分都是未成年,所以啊,新事物的出现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因此改变人生的轨迹,不完全都是好的。 我和向沫这姑娘聊天时我总是笑得很大声,笑声大是我一贯的风格,不仅声音大而且很别具一格,笑声总能引得旁人注意,说我笑得夸张,不过和漂亮的姑娘聊天笑得再夸张那都是可以理解的。 和漂亮的姑娘聊天固然是很美好的,但是这也得是在肚子不叫唤的情况下,不然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那还怎么愉快的聊天? 吃东西这个事情大家都有经历过,我就不做详谈了,反正就是米饭就着菜往嘴里扒拉就好了,我就啰嗦几句就好,我吃饭添米饭的次数让老板很尴尬的说:“让你跑路了,下次给你换个大碗。” 那时候我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所以大家要理解,而这也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吃得多。 吃饱喝足后打打游戏上上网成了我生活的标准配置,而没事儿喜欢独自跑去上上网也为自己埋下了安全隐患。 依旧是双休,星期五晚上不上自习便开始放假,我一个人呆着哪能像现在这么耐得住孤寂,想着出去上上网,反正租住在校外,想啥时候回去都可以,因为没有带钱,零时借了十元钱的网费和一个中天网吧的会员,买了瓶矿泉水,老板很厚道的找了我九张一块钱的纸币,攥在手里一沓子,随手塞到了牛仔裤的裤兜里。 网吧的空气是十分的闷热和浑浊的,不太能够理解那个时候的我是怎么能够忍受得了的,并且还是那么兴致勃勃的通宵达旦。我想大部分的人去网吧的目的很简单,聊天把妹,然后除了游戏就是游戏,在金钱允许的情况下可能愿意一直面对那台不大的显示器罢…… 虚拟世界消磨时间的能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一不小心,诶!怎么这么快就到中午了?诶!怎么这么快天就亮了!所以,当我意识到我要睡觉的时候,看了看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已经快凌晨一点了。于是,果断的结账下机,喝了两口水,揉了揉干涩的眼睛,便要沿着过道出去,却不料被值班的网管叫住了,说前门关上了,得从后门出去,尽管内心是一百个不情愿,但我还是摸黑下楼,穿过黑黢(qu)黢(qu)的菜市场,好不容易看到了通向校门口——也就是我的租住地的那条路上远处微弱的灯光,心里才踏实了些。网吧晚上是不敢明目张胆的收留未成年人的,虽然大门关上了,还有后门可走,在心里把网吧老板赚昧心钱的行为谩骂几遍之后,心里算是舒畅了些。 我正准备抬脚往租住地走的时候,从灯光那边来了四个人,似乎和我同方向,这不禁让我缓了口气,我怕黑,虽然壮着胆子也能吭哧吭哧走回去,但是有几个人同行那就最好不过了,于是我就放慢了继续往前走的脚步,等他们慢慢的走过来,距离不长,大概十几秒就有两人和我并排走了,我正想搭讪,忽生警觉,但为时已晚,我的右边脑袋已经被莫名硬物敲击,那时候我整个脑袋瞬间空白,耳边嗡嗡的响个不停,右半边脸感觉到热乎乎的东西,我伸手摸了一下,有些黏糊糊的,闻起来甜丝丝的,略带腥味,我知道,这回我算是撞枪口上了。 还不待我反应过来,前边的两人也迅速的靠了过来,四个人架住我的胳膊把我推搡到了路边沿的台阶上,将我按在地上不由分说的拳打脚踢一顿,我死死的护住脑袋,任由他们拳头砸在我背上,踢在我腿上,那个拿莫名硬物的小伙子依旧使用他的武器狠狠的往我背上敲了两下,并给其他三人说,这货还挺硬要不要再给我头上来几下,估计有个人心虚了,说弄死了就麻烦了,于是,我算是暂时死不了了。 待四个人觉得把我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我又被四个人架了起来,其中一个人问我有没有钱,他是这么问的,兄弟,借点钱呗。 我一个穷苦老百姓家里的穷孩子,能有啥钱,我否认了我有钱,不过我说的是实话。 其中一个人似乎比较能主事儿,说了句继续打。 于是我又开始经历暴风雨般的袭击了,那一刻我脑袋清醒了许多,感受到落在身上的攻击带来的疼痛,不过那一刻却觉得很爽,这并不是我犯贱或者犯二,那个时候真是这样想的,我记得真真切切。 终于,我觉得有些扛不住了,大吼了一句,我有! 这似乎是把那几个混球给唬住了,也许是我突然地爆发让他们感到诧异,反正他们整体呆滞了大概十秒,十秒的缓冲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工作还是得继续的,我再一次被四个人架了起来。 他们以同样绅士的方式向我借钱,并表示说他们大老远的跑过来不容易。而我不一样,我是被揍的扛不住了,出此下策来避免继续挨揍,我依旧是否认我有钱。几个混球终于不陪我玩儿了,估计揍人也是一件较为消耗体力的活儿,几个人开始在我身上的口袋里翻来翻去,我觉得他们的素质还是不错的,至少搜到我的钥匙还是给我塞回了兜里,而不是随手扔掉了。终于,我那一沓子九块钱起了作用了,在此我再次感谢那个找我零钱的人,不管你是大爷还是个姑娘,谢谢你。黑暗的情况是没有办法数钱的,四混球之一拿着钱跑路灯下去数钱了,剩下三人围着我,并想争夺我手上的手机,奈何三个人没从我手上拿走,不是我劲大,实在是手机这玩意儿不属于他们…… 三个人抢我手机的时候,其中一个人掏什么东西,钥匙碰的哗哗的响,我心里一阵打鼓,该不会是刀?!我都做好拼命的准备了,那货却拿出个手机点亮了屏幕,估计是看看时间。这时候那个去数钱的货回来了,对着我的腰部就是一踹,我得感谢这货,虽然他不是帮我的,但是我依旧得谢谢他这霸气无比的一脚,借着冲力,瞬间冲破了三人的包围,我没有放弃这个绝无仅有的机会,撒开脚丫子狂奔了起来,他们意识到我跑了,迅速地追了上来,一阵玻璃摔碎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玻璃渣子溅到小腿肚上生疼,那时正值冬天,身着厚牛仔裤。 我知道那个差点干翻我的武器是个玻璃瓶,我一路没命的狂奔,似乎听到了风的声音。 那是我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四个混球被我甩在了身后的夜幕里。 当我站在出租屋门外的时候,远处的狗叫声让我很是忐忑,将钥匙插进锁孔这样简简单单的动作我耗费了两三分钟,虽然有些看不清,但是更多的是慌张。我窜进好不容易打开门的房间里,迅速反手将门关上,累瘫在地上,背靠着门坐了好一会儿,直到远处的狗叫声消失,我才徐徐站起打开灯,坐在方桌前缓了好一会儿,拿了镜子照了照脸,右半边脸几条醒目的血迹,已经干掉了,我想看看头上的伤口,奈何眼睛不能拐弯,只能把镜子敲成两块照着看。三角伤口,一大撮头发被砸断粘在伤口边缘,伤口一圈像米糊一样的血迹,我以为自己快挂掉了,但是依旧弄了热水把脸擦了擦,然后抱着挂了就挂了的心态睡着了。 第二天一觉到天亮,还活着,内心是有些小激动的。 就近在小诊所简单处理了伤口,就回家了,被抢劫的当天晚上,父母外出务工回家。头上多了个补丁怎么能瞒得住,老妈问我的时候我就老实交代了,可惜他们并不相信,说我是不是打群架去了,这个时候我大概知道在他们那里我被定位在什么层次。 被抢劫,被群殴,想来这些事遇到一件便是不易,却让我碰上了。因为我是个没有背景没有关系的穷学生,再加之害怕被报复,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只是我头上的补丁跟着我大概一个月,为了保留我帅气的形象,我弄了顶黑色的编织帽戴在头上。 被群殴让我连续一个多月很是混乱,看到成群结队的人就觉得他们有什么企图,内心的紧张和警惕暴增,那真叫一个折磨,还好我并没有变得消沉。首先,我得感谢这四个混球,这件事让我意识到了以往不可一世的自己是多么的无知,多么的懦弱,多么的不堪一击。 我对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剖析,得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结论——我很弱。从思想到肌肉似乎都不能体现我的懦弱,那种懦弱似乎是扎根在骨子里的,极度的自卑和不敢面对。 我决定从肌肉开始变得强大,时隔一天,我开始了自己的训练计划,二十个深蹲、十个俯卧撑。这样的运动量让现在的我看着想笑,不过我也深深的知道,只有经历过才知道成长这一过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论开始的时候是多么的弱小,种子会发芽,也许成不了参天大树,但是一定能够通过汲取养分茁壮的成长,强壮的茎干,茂盛的枝叶。 这件事对我的刺激有多大呢?我用人生的转折点来形容毫不为过。 我意识到了体能训练的重要性,并且一直坚持着,现在也是如此。想起那时候十个俯卧撑、二十个深蹲结束都是一额头的细汗,不禁唏嘘,生命就是这样的神奇。高中结束的时候,一些人说很佩服我,有两点,一是坚持锻炼了三年,二是我背单词的方式让他们叹为观止。 这倒不是因为我的英语成绩好,相反,我的英语成绩一塌糊涂,但是我就是喜欢死磕,就是不放弃,上英语课从来是笔记最全,但是,但是上天并没有眷顾我这个可怜的小伙儿,我看着试卷上的单词依旧是不知所云,这些都不能阻挡我学习英语的成神之路…… 高中的作业本是无格本,就是那种没有格子线条的作业本,就像美术作业本那样。我背单词就用这样的本子一个单词抄写十遍,我喜欢写的紧凑些,所以一页下来密密麻麻,密集恐惧症患者要是看到的话,会口吐白沫吧? 我以这样的方式背单词,从初中到高中,只是高中的时候格外卖力一些,直到高中结束,我攒了四五十本我抄写满单词的本子,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我拿去当废纸买,四五毛钱一斤,所得是三块五。这还不算中途写完就随手丢掉的,我并非刻意积攒,只要我想,两天时间我就能写完一个本子,所以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曾有同学毕业时问我要了一本较为工整的留作纪念。用掉的笔芯我留下了大概三十多支,那种大鲨鱼的粗笔芯,小笔芯都直接被我给忽略了,那种笔半天一支,不值得收藏。也许很多人读完大学未必能用掉那么多笔芯吧。 我很笨,但并没有因此先飞,反而连奔跑都很困难。但是这也极大程度上磨练了我的耐心,就如同喜欢上一个姑娘,她们总是被我先磨去耐心,恋爱这件事儿能着急吗?难道姑娘都是这么着急把自己交接出去吗?反正我是搞不明白,也许很难有机会弄明白了。 说起姑娘我就有很多话要掰一掰了,虽然老大不小的年纪了,但依旧没恋爱过,不是说我不喜欢姑娘,实在是没有遇到。很多人问我什么叫没有遇到,难道人家姑娘缠着你说非你不嫁?非也非也,虽然我长的不帅,但是也有姑娘追过,那时候一天收一封信,连着俩月,不论我怎么侧面说我不喜欢她,那姑娘依旧不依不挠,被那个姑娘强行拉手,出其不意的拥抱,依旧没能拿下我,骚年们,说实话,换做是你们能做得到吗,我问了身边一些朋友,他们对我的行为嗤之以鼻,说换做是他们就顺势推倒了,可我偏不……我说我有喜欢的姑娘,可那姑娘还是很高兴的说,说她会让我喜欢她的,她说不要我哭。 最后,我的当面直接拒绝让那个姑娘哭了两周,两周。现在想想居然还有姑娘为了我这种情商低级的货伤心两周,我都不敢相信,而这确实是存在过的,依稀记得那个姑娘很可爱,长发,声音很好听。从没有和那个姑娘有什么联系,想来我喜欢的姑娘看待我的时候是满眼的不屑吧,也是,我这样什么都欠缺的小伙儿满大街都是。 所以说,我说的没有遇到是真的没有遇到,我不会花言巧语的哄骗,我只是很安静的存活着。 既然说到了我喜欢着一个姑娘,这点儿时间就来聊聊她吧。 遇到她的那一年我从新疆回到四川老家,并就近读书,同年,她从北京回来,到班上就和我同桌,似乎同桌都是带些感情的。 如果问我为啥喜欢她,抱歉,我也不知道,而且这一喜欢就是八九年,八九年是什么概念呢,假如你有个上幼儿园的小家伙,八九年之后就上高中了。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痴迷我不知道,和她的接触并不多,远不及我和陌生人搭讪聊得多,记得大学的时候她失恋了,那天Q聊到晚上十二点,我以早些休息为由结束了聊天。 我不太敢面对她,应该是有点自卑,也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去搭讪,只有她生日,年三十的时候我敢光明正大的拨通电话,瞎聊两句,一般不会超过一分钟,迫于语塞,不得不结束通话,每年如此,直到一五年她说不要再联系她了,我答应了。 就这样,我喜欢的姑娘牵着她喜欢的人的手漫步在街头,那是怎么样的一副场景呢?我想象不出来…… 这份执着被喜欢的姑娘扼杀,也算是圆满,至少她没有对我谩骂,不理不睬。 看来有缘千里相会也只是偶然。 我该怎么去形容自己呢?我是没有什么合适的词汇。记得那时候最激动的时候就是她生日的时候,早早地准备好礼物,恨不得时间过得快一点,那是怎么样的心情我早已忘记。曾两次买了苹果给她,只是因为听说她喜欢吃果冻,我逛遍了那个小乡镇的每一个商店,似乎买了喜之郎。我并不知道苹果有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一句俗语“一天一苹果,医生远离我。”,而并非他人谣传的那样代表“爱”,懵懂的年纪连喜欢都弄不明白,何谈其他。 初三的那一年,我收到她送的一个橘子,我实在是弄不明白啥意思,我千方百计想保存那个橘子,可惜方法并不奏效,后来我就保存到我的肚子里了,味道不错。每当临近我生日的时候,我内心忐忑,我想她会送给我什么礼物呢?想的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然而我并没有收到什么,我宽慰自己,或许她以为是农历呢?然而,我想多了。 失落,似乎吃饭都难以下咽,牙齿像注了铅一样难以开合,无精打采,昏昏沉沉。 这些都阻挡不了我喜欢一个姑娘,初中中毕业的那天,我没有参加班级的聚会,偷偷的在她所在班级的窗前瞎晃,然后去商店特意买了不冰镇的绿茶,目光遍历整个教室也没看见她,后来有人问我找谁,我说了名字,发现她坐在窗户下的死角,脱离了我的视线,绿茶被她随意的放在了桌子一旁,那天晚上我在顶楼的台阶上看夜幕里的星星,直到下晚自习。 毕业后五年不曾见过她,再见她时是我循着消息逛了大半个广场的收获。她,依旧。 关于我喜欢的那个姑娘就回忆至此,我怕到时候我不信守承诺又打扰到了她的生活,所以转移一下注意,讲一讲贝爷。 我和贝爷认识是较为有趣的,我和贝爷同班,却不是互相打个招呼那种认识。 英语课上因为杨老师调节一下气氛,贝爷自告奋勇的说要唱歌,都站到讲台上了,说还要个人合唱,我不幸的被点名了。唱了任贤齐的《风云决》,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导致杨老师再也不敢在课堂上用唱歌来调节氛围了,用杀猪的惨叫来形容我们的歌声那都有些不够惨烈,关键是我俩唱的太沉醉,杨老师都不好意思打断这惨烈的歌声…… 这算是和贝爷的友谊拉开了序幕,我这人没啥优点,就是脸皮厚,总喜欢到他家离去蹭吃蹭喝,煮点什么排骨肠什么的,而这货也不当那是自个儿家,下手都不客气,整的我都不太好意思去蹭饭,贝爷这招绝,绝,绝! 吊儿郎当是贝爷给我的第一印象,没什么主见,总是很盲从的和别人去瞎混,不是网吧就是网吧,还有,我们一群人都是狂热的网络小说追随者,什么天蚕土豆,我爱西红柿等等大神的作品几乎全部扫荡。 贝爷是个贼心大胆儿小的货,大晚上的,他非得拉上我去姑娘家串门,到人家姑娘家了,乘着姑娘开门还想亲人家来着,那时候我都想给这个小王八犊子一脚,感情拉上我就是给他壮胆调戏人家姑娘来了,好在姑娘的小姨在家,没有遂贝爷这货的心意。 我在贝爷的带领下认识了小镇上较为偏僻的几处网吧,有麒麟、苹果,还有个叫什么金钥匙什么的地方,至于那些没有名字的黑网吧就不一一罗列了。他是在这个小镇长大的,所以熟悉小镇的结构是逃避老妈追杀的必需。 贝爷是网吧里的常客,经常陪别人玩儿游戏,这货就是这样,盲从。好在这货还是知道东南西北的,能分清楚是非黑白,没有堕落到逾越道德底线的地步。 好了,贝爷这货就是这个样子,谈论个大男人没啥意思,匆匆几笔带过就好。说太多这货估计得削我了,非常感谢贝爷,空缺的两年时光里帮了我不少忙,所以我就不在这里继续将他抹黑了。 还是回到高一十四班,这个我好长一段时间都记不真切的名字,那种似乎没有存在于记忆里般。 大家应该会有这么一种共识,就是漂亮姑娘周围的男生特别多,我深有体会,不善交际的我能在短短几周时间里认识相当一部分男生,然后课间就跑过来找我聊天了,现在想想,这些货哪是和我吹牛,那不过是附带着的罢了,冲着漂亮的姑娘那才是其真实目的。这也就是有一段时间我坐在最后一排没什么人鸟我的强有力证明。 那句“醉翁之意不在酒”用在此处虽然不怎么恰当,但是能表达出这个意思就行了。 被群殴之后我去网吧的次数减少了很多,晚上超过七点求我去我也是死活不肯的,可能有这么一句话能形容那时候的状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训练依旧继续,我给自己设定了目标,三天加一个俯卧撑,下蹲后来就不采用了,改跑步了,每天起个早,溜一圈然后包子铺里弄几个豆角包子,那叫一个爽,说起这个豆角包子我的口水都开始往地上淌了,要不是我早起,我连涮锅水都见不到了,买包子的人跟抢一样,包子个儿大、馅儿多、味儿美,那么壮观的场面在离开高中后再也不曾见到过了,那对卖早点的大叔人很好,像我这种饭量大的,管够! 上学嘛,总是要上上课,认认真真学习学习的,不可能天天都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高一下学期,教学楼建成,搬到新教学楼后依旧在一楼,这方便了我们那位不辞辛劳暗中观察我们学习情况的班主任老苟,说起老苟我记得比较清晰的就是他带我们后期常说的那些话,他说,我们太费心神,他头发都白了很多,天天都要发火。是的,那时候确实是有些超脱那个年纪应有的固执了,一些事情把老苟气的够呛,整天都点着支烟,苦闷无处诉说。唯有上化学课时他的那股幽默才自然而然的显现,我很喜欢化学,并不是这门课是班主任的课,我从来不刻意的去学习,看过书就扔一边,习题正常完成,不怎么花功夫也能达到较为理想的结果,这和英语相差甚远,虽然我也喜欢英语这门课。 这个学期我坐到了最后一排,忘记了是因为成绩下滑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反正就在最后一排呆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有些浑浑噩噩,看了几天的火影动漫,因为在语文课上和大兵同学说什么被点名,检查笔记情况,大兵书和新的一样,书被狠狠的丢在了地上,我因有随时拿支笔在书上涂涂画画的习惯幸免于难。 事后老苟把我俩弄到办公室里,煞有介事的问我们怎么办,我和大兵都不说话,老苟抽了一根烟,找了根棍子,让我和大兵互打五十下。于是,我和大兵像挠痒痒一样打了对方五十次,老苟在旁边看的忍不住笑,让我们承诺在课堂上不调皮捣蛋,应下后随即回到教室。 不知怎么的,我好像觉得最后一排有些不太好,因为最后两排基本上上课就开始趴下睡觉,唯独我拿着笔煞有其事的在本子上涂涂画画,终于我不再想待在最后一排。 脱离最后一排得谢谢向姑娘,让她帮我占了个座位,她成绩比较靠前,人缘又不错,所以我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向色狼的同桌,依稀记得是第四排右手边靠窗户的位置,采光不错。 我是一个比较随意的人,什么没有就问向姑娘借,虽然她老是拒绝,但是我还是成功借走,比如说喝水的杯子,学校里基本上都是桶装的矿泉水,喝水就得自备水杯,我比较懒,就算是弄个杯子也没处搁,所以得原谅我问向姑娘借杯子,其实我也是非常不好意思的,请原谅我说了句假话。我觉得把人家姑娘的杯子当自己的用也是一种境界啊,这让现在的我佩服不已,可想而知,那时候是得有多厚的脸皮才能这么厚颜无耻…… 正值夏天,打开窗户吹吹风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奈何窗帘总是晃来晃去,忘了不知是谁把窗帘的两个角绑在一起,风一吹便鼓了起来,老远就能听到一群人的笑声,我的笑声尤为特别,风把窗帘吹起来像极了文胸,以至于很多姑娘都捂着嘴笑得咯咯咯的停不下来。由于我笑声太特别,一群人因为我的笑声哄笑起来,笑的有些停不下来的节奏。 我的笑声被向色狼制止了下来,她轻轻地在我腰上的肥肉上拧了一圈,再加上一副小邪恶的表情,我也只能停下我那疯狂无比的笑声。 怎么形容我的笑声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讲一讲有关的故事。 夏天是有午休的,吃完饭便回教室,路上我和几个同学一道,临近教学楼的时候有人讲了个笑话,我顿时笑开了,笑声肆虐整个校园,致使整栋楼里的同学一涌而出向楼下观望,看看是哪个傻X脑子坏了,我全然未觉,然后我带动了一栋楼的笑声,这才将我惊醒,赶紧夺路而逃。 向色狼很可爱,我高中回忆里的绝大部分都是她,曾答应她三个要求,看来她是没有什么机会提出来了,毕竟人海茫茫,相遇是何年。 我记得她说过这么一句“希望再见到你的时候,你可以很有底气的说你过得很好。” 我发现我有一个毛病,一聊起姑娘就没完没了,因为,我要开始讲一讲向姑娘了,老是称呼人家色狼不太好,所以此后都称向姑娘。 她是一个很活泼的姑娘,和人讲话很和气,基本上没见过这姑娘耍过脾气什么的,认识这么多女孩子,关于她我了解的最多,家里几口人,家住在哪里,父母在哪里等等,我并非刻意收集,甚至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 高中的晚自习直到晚上九点半,有时候打扫卫生什么的就十点了,我不知咋地,不放心这姑娘单独走回去,碰到她打扫卫生的时候,我也不去帮忙,我只是瞎晃悠等她出教室,然后蹭上去聊天,瞎掰。 她家离学校不远,出后校门直走大约三五百米,中间穿过一条马路,就是我刚到这个镇子看到的那条被挖开的路,这时候已经修筑完工。路不大不宽,但是车流量比较大,每次过马路我都替她捏把汗,她埋着个脑袋只管走,有一次她没注意到车直愣愣的往前,已经走了马路的三分之一,看到车疾驰而来我都不敢叫她,怕她停下来问干啥。在那之前我是离她三五米远送她回家,之后我就并排着走了,也就不管她什么态度了。 我印象比较深的就是有天她穿了裙子,三年我也就只见到她穿过这么一次,晚上依旧死皮赖脸的送她回家,下自习后下起了小雨,她带了伞,我清晰的记得她给我撑伞时的小调皮,很可爱,那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一个姑娘了吧。 我曾对她说,要是这条路再长一点就好了,她似乎没有回答,只是说了句“老不死”。 这是她给我的称呼,很亲切的称呼,听上去那么的顺溜、自然。 能在我的生命里遇到这么一个姑娘,我觉得已是上天对我的眷顾,我不曾多想,因为我一无所有。现在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三年,有她,真好。 很多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联系她,也确确实实的联系过她,通了电话却不知说些什么,每一次我的问题和内容都一样,以至于她有些不耐烦了。 姑娘,也许你以后会明白,能有一个挂念着你却有没有其他想法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至少我至今不曾遇到过。她的厌烦让我失去了联系她的勇气。于是,她真的只能存在于我的回忆里了,我也深深的明白,她有她的世界和方向,我,只不过是过往。 这个姑娘让我心生一种保护的心理,不因她有男朋友而减退分毫,看着她在路上晃晃悠悠的背影我就很开心,心情舒畅,也许,上辈子或者上上辈子我一直守护者她。 这就是她了,一个可爱的心存小邪恶的姑娘。姑娘,谢谢你路过我的世界,点亮了我眼前的黑暗,谢谢。 不知不觉中,我迎来了高中的第一个暑假,这个暑假注定不是那么的有趣。在我还没有放假的时候,我暑假的行程已经被安排好了。 目的地在浙江温州龙湾工业区的一处鞋厂,家里人美名其曰:体验生活。与我同行的还有俩兄弟,家里人把我们撂那儿就没再管过,吃自己的喝自己的花自己的。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重复着同一个动作,那时候正值七八月份,坐在那里汗水都往下淌,室外更像是一个大大的蒸笼。 第一周对周围的事物倍感新鲜,虽然机械的重复着工作,但是内心是愉悦的。熟悉周遭的环境后连每走一步都显得那么的枯燥无味。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伙食还算是让我满意。 我的工作是在车间里的流水线上,干些刷胶打杂的活,因为上头有人打点过了,所以车间里的组长什么的都很照顾,即便是这样,在半个月的时候我临近崩溃的边缘,机械的工作让我产生了极其强烈的抵触情绪,愤恨、疑惑、悲伤等各种情绪一股脑儿涌上心头,那天晚上十二点我一个人在洗手间里哭了半小时,我想起了住在天堂里的奶奶,想起了以前那个混蛋的懦弱的自己,想起了喜欢的那个姑娘…… 我开始利用空闲时间写些日记,说是日记,其实更像是自我反思,内容不多,但是容纳了那时候内心的五味陈杂。 那一个月里每天工作至少十一个小时,几乎是没有时间思考其他的事情的,起初我是理解不了为什么这些人愿意干这些机械的工作,那似乎是没有尽头。直到快离开时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带着十六七岁的女儿在流水线上忙乎的时候,我才明白,活下去的这种念想让得她们不得不继续这份无聊的工作。 而我,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活体验,同时也写完了想给自己说的话。当后来我翻开那个潦草的脏兮兮沾满胶水的本子时,我笑了,那种似乎知道自己是这个样子的笑,很轻松,很惬意。 那个本子的第一页上写着这么一句话: 人应该有梦想,没有便不能谓之人生。 最后一句很简单:我应该为自己而活。 我早已忘记写下那些话的自己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或许是热血澎湃的吧。 再次回到校园倍感亲切,心里急切的想要见到一些人,应该是姑娘。这时候我的座位已经是固定在了讲桌旁边,我特意申请的,那样出小差的几率很少。想想和向姑娘同桌的时候,早上桌子椅子有人擦,出小差有人提醒,坐到第一排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也没有姑娘那般讲究,反正能凑合就行。偶尔想起向姑娘的口头禅便觉得有意思,也很怀念她蜻蜓点水般的轻揪腰上的赘肉,那时候我是没有腹肌的。即便是那时候一直坚持锻炼也没有练出什么肌肉来。 和她同桌的时候,课间休息时间她基本上都是闭上眼睛小憩一会儿的,有时候我出去她不给让开,我就只能耍流氓的说,要是憋爆了你得负责,然后她回一句老不死。想来那时候真是有趣。 也许是我幡然醒悟,觉得好好学习才行,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起来很努力的学习生活,那个时候基本上告别游戏了,偶尔还去打打篮球,成绩上升缓慢,我也不是那么的急躁,只要我努力过就可以了,至于结果,好自然好的,坏也得接受。就像是生活,不是每时每刻都能笑呵呵的过活的。 锻炼依然在继续,风雨无阻,是那种冒着大雨也得训练十分钟的那种坚持,任凭雨点浸湿头发,这时候我已近能够一口气四五十个俯卧撑了,虽然后来才知道一点儿也不标准,但是好歹数量上去了,引体向上逐渐被我接受,于是我真切的感觉得到自己的成长了,我开始相信量变到质变,所以我不曾放弃很多的东西。 我的爱好不多,玩游戏的时候并没有发觉电脑有其他的用途,唯一会操作的就是开机、打开游戏,深入的接触电脑我得感谢一个陌生人,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仅数面之缘,他是一个计算机的狂热爱好者,在零六年零七年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就有有很多关于计算机的书,还有数量庞大的各种软件。我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小心翼翼的问能不能借给我几本书,我指了指集合出版的《电脑报》,他也就瞟了一眼,让我随便拿,也没有说让我还的话,我记得应该是拿了两本厚厚的书,用了一周时间通读完毕,然后还书,很多技术性文章我是硬着头皮看完的,我也不去深究,反正只要是汉字,一字不落。那是怎样的一种认真我已经忘了,虽然看的很认真,但并不代表有什么用。感谢那个陌生的大叔,把我带到了一个有趣的世界里。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如果有,感谢那个充当了我们生命旅途的引路人吧。 从那时起,我知道了计算机不只是能拿来打游戏。其中,编程是让我觉得很高大上的一种东西,我觉得很有意思,却受到所学知识的限制,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代码像是天书,然而,就是这样的天书也被我硬着头皮啃完了,虽然收获不是很大。也许,知识就是一个学习、沉淀、再学习的过程,这样就能解释一段时间后再接触就容易接受。 时常有朋友这样激励自己,说,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或许把诗和远方换成妹子,我的老同学小胖会很赞同,这个小伙儿的专长是泡妹子,是正儿八经的泡妹子,成绩不错,人很懒,一身赘肉,依旧能撩妹,我等无知小儿只能高呼其厉害,就差膜拜了。他是我初中同学,高中又凑到一起了,不同班。 这货让我帮忙干的事情想想都觉着搞笑,他自个儿蒙头睡大觉,让我长途跋涉几十公里帮他买套套,他是这么说的,以后要是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事情就叫他,话都说到这份上儿上了,我要是不去就不好了,虽然我没有什么需要上刀山下火海。 我至今都记得我左拐右拐的绕了好几条大街以最快的速度窜进一个成人用品店,出口就问,套套怎么卖。然后老板热情的介绍,几十元上百元不等,我哪有闲心和这老板瞎扯淡,就随便指了一盒,付钱走人。 然而这并不是就结束了,大白天和做贼一样的买了东西准备打道回府,小胖来电告知需要买避孕药,再一次豪言壮语冲刷我的耳朵,我不想帮也不行,遂折回小店,小店老板说没有,但是好心的老板告诉我不远处的药房有,我不辞辛劳的徒步至药房,临近中午药房没什么顾客,只有俩值班的姑娘,我在门口的电子秤上磨蹭了十分钟都不敢去问,最后心一横,厚着脸皮就去问了,我很直接的问有没有避孕药,那姑娘说有,并问我要紧急的还是什么短效的,我一脸的局促不安,心想这还分种类?我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人家给我解释,我就说紧急的。然后那姑娘盯着我看了半晌,其实我啥也没干,我只是个跑路的……我拿着药几乎是飞奔出去的,太尴尬了。现在想想那时候还真是有意思,哪像现在胆儿那么肥,指不定还打趣小姑娘几句。 我是一个喜欢好人做到底的人,买东西包我去找小胖的时候他还在呼呼大睡,我把东西扔他脸上他就醒了,兴奋的嗷嗷直叫,那只穿个大裤衩的夏天,他一身肥膘往地上淌,反正我是搞不懂这货撩妹的手段,我等再次膜拜。 看来校外出租屋方便了很多寂寞难耐的小伙伴。 这并不是个例,我租住屋的旁边有一个高我一届的小伙儿,有天带了个姑娘聊天,聊到晚上十一点多还没有停的意思。租住屋的房子不隔音,只隔了一层单砖墙,没有通顶,呼吸声大一点都能听得到,所以这俩货从小时候聊,聊到我都觉得扯淡,我瞬间都有些懵逼,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为了不被他们的聊天嘻哈的声音吵到,我带着耳机听着歌睡着了,夜里我被很有节奏感的声音吵醒,耳机已经阻挡不了了,那“咚、咚、咚”的声音我听了好一会儿才听出来是什么撞墙的声音,我和那个小伙儿的床之间就隔了一堵墙,撞击声伴随着粗重的呼吸声,时而夹杂着一两声让人邪火中烧的声音,我的内心是崩溃的,聊成那样居然发展成这样,一夜未眠…… 这个生猛的小伙儿连着个把月半夜把我从睡梦里拉出来聆听他们的表演,我的睡眠质量直线下降,后来我不得不挪了窝,正值寝室竣工,我搬到了寝室,至此便是与那粗重的呼吸声以及那最后时刻的冲刺告别了,我需要一个清新的环境,拒绝简单粗暴。 学校的寝室绝大部分人都是呆过的,我就简单的描述一下我所在的寝室,四张上下铺,整洁算不上,清爽也是排不上号了,没有什么古怪的味道我就觉得很不错了。记得初中那会儿,一个三十几号人的大寝室,不论是春夏秋冬,寝室里的味道让人窒息,什么狐臭、脚臭、汗臭等等掺杂在一起,怎一个难受了得,有些小伙伴还买了不怎么样的香水和空气清新剂,所有的味道混在一起那叫一个酸爽,回味无穷。 寝室位于一楼111,很霸气绝伦的名字,后来我与数字二结缘,说来凑巧,111寝室里的小伙全是光棍儿,这里面住着六个性格各异的人,一个孤僻、一个看网络小说痴狂、一个玩游戏痴狂、一个做题痴狂、一个吊儿郎当瞎混、一个傻叉,我就是那个傻叉。 我别称有好几个,曾因为朗诵感情色彩浓重,语文老师送我“深情王子”的称号,还有一个别称“问题少年”,并不是我有很多毛病,只是因为课堂上我的提问太多了。想起那时候的课堂是比较有趣的,有些时候我做化学题就像开挂一样,老苟题目没有读完我的答案已经飞奔而出,不论是单选还是多选,搞得旁边的同学问我是不是提前完成了,我说没有,反而引来一阵不削。也许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这样被拉开的。 111寝室有一个小伙伴,我叫他维哥,他是一个刷题狂魔,每天晚上理综试卷一套,数学试卷一套,他就拿个充电的小台灯照明,一直到凌晨一两点,早上正常起床,白天正常上课,课间十分钟疯狂睡觉,这货的英语差到惨不忍睹,全靠蒙,四五十分已算是高分。我估摸着大概很多人身边都有这样的存在,打着爱国的旗号了放弃这门学科。不得不说这个理由太牵强,我们应该知道“师夷长技以制夷”,也应该知道熟练地应用一门语言对自己的帮助。所以,尽最大努力掌握,重要的是学习的过程,至于结果,好自然好,坏的也要接受。 这不禁让我想起老苟喜欢说的一句话,他说他只要结果,不要过程。我倒是觉得过程比结果重要的多得多,就举个简单的例子,吃饭是我觉得人生中最舒爽的时候,要是没有吃饭咀嚼品味的过程的话,我想就没有那般有趣了。 维哥是111寝室里唯一一个喜欢挑灯夜战的小伙伴,他的最佳战绩是感冒了打着点滴依旧坚强的刷题,两天。现在回想起那些睡梦中都能听见的笔尖摩擦纸张的沙沙声不禁感慨万分,那该是怎么样的一些夜晚,也许应该有一轮皎白的月亮挂在天空,透过窗户洒下灿灿银光,以映衬这样的情景。 不知道,这些年过去了,111寝室里还有那亮到凌晨的微弱的灯光吗?是不是还是那么奇葩的组合待在那里互不干扰。 那些日子里,我还是一直坚持着锻炼,新修建的运动场也已投入使用,晚上跑两圈,练练引体向上成了我的必修课。也就是不久后,我在这个场地上跑了俩小时,大概二十来圈,且听我细细说来。 那是一个注定不太寻常的日子,关于一个姑娘,向色狼。 向姑娘这时候已经不和我同桌了,我的座位在第一排的前面,也就是讲桌旁边,我特意申请的位置,我和任课老同桌。 贝爷向来是小道消息灵通,他告诉我,向姑娘喜欢班里的一个男生,我开始还故作惊讶的说,该不是我吧?!随即便被贝爷泼了冷水,贝爷也不明说,让我自己观察,我这才注意到和向姑娘隔了一条过道的男生,个子一般、长发、瘦削的躯干和脸庞。 也许是我和老师同桌太久,都没怎么注意到向姑娘的动向了,我暗中观察了一上午,我找贝爷求证,贝爷对我竖了竖大拇指,我便会意。 我的情绪波动不大,只是感觉心里堵得慌。晚自习后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拿本书回寝室复习,直奔运动场,死命的奔跑,一圈又一圈,两三圈后我能明显的感觉到迈出的脚步越来越抬不动,呼吸越来越急促,我仅仅是放缓了脚步继续,我逐渐的觉得越跑越舒畅,一直跑到就寝号响起,我就那么直愣愣的后倒在足球场的假草皮上,汗水在脸上、身上肆意蔓延,我记得那晚天空里的星星很稀疏,也不是那么亮。我是被保安驱赶回寝室的。 我似乎明白向姑娘一下自习就窜没影了是为什么,大概是不想让我这种厚脸皮的人送她回家,但是我依旧是不依不挠,总有能跟得上她的时候。事实再次戳中了了我小小的心脏,我见着那男生送向姑娘回家了…… 我终于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每天下自习后老老实实锻炼身体。 老苟对于高中阶段恋爱是有看法的,老苟说了,只要是发现一起,就通知家里人领回家结婚领证。可惜的是,直到高中结束我也没能见到老苟霸气的通知家长领孩子回家结婚的动作。对此,我略感遗憾。 直至高中结束,班上的小情侣都没有数量减少的态势,本来理科班就是僧多肉少,而肉偏偏自个儿跑到了别人的案板上,我除了长叹几声别无他法。 想来这也是很多人成绩不断下降的原因,毕竟那时候哪有心思听课看书写作业,不过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请原谅我这个没什么见识的人,不知恋爱为何物。 也许人一旦倒霉起来,拦都拦不住继续倒霉。 话说也就是跑完二十圈的第二天下午,由于吃饭去了晚一点,经常去的小食铺没米饭了,我退而求其次,就近在旁边的小面馆准备吃面,老板说臊子没有了,泡萝卜条有一些,老板问我吃不吃,我已经懒得继续觅食了,要了一碗二两的面,老板应我的要求把泡萝卜条垫在了碗底,热腾腾的面端了上来,我随意的在碗里搅和了几下,吃了第一口,正准备吃第二口的时候,一只硕大的苍蝇藏在面条里,我想了半天,决定还是要尊重食物,有时候自个儿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把苍蝇的躯体摆在桌子上,继续填饱我的肚子,当最后一根面下肚,只剩下了一小堆萝卜条,我寻思着,萝卜条挺好吃,也不能浪费了,我拨弄了两下,我的头顿时大了一圈,胃里止不住的翻腾,萝卜条下藏着两三只苍蝇的躯体,我不知道我吃了几只,真是罪过,我想吃个素非得给我加肉。啥话不说,付钱走人,那是我有史以来吃的最闹心的一顿饭…… 我把吃面吃到苍蝇的事儿告诉贝爷,贝爷指着我笑的腰都直不起来,然后在班里大肆宣传,然后很多人都知道我吃了一碗苍蝇。 贝爷还厚颜无耻的借走了我的手机,用于打发语文课的时间,不巧的是被语文老师逮个正着,我的手机不幸殉职,然而贝爷也没有要赔我的意思,还厚颜无耻的说不好意思,我没有了手机我也算是清净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的周末基本上都去爬山了,主要是贝爷约了几个姑娘,然而第二天那些姑娘被被子封印了,搞得贝爷五点钟就吭哧吭哧的忙活,又是准备吃的又是准备喝的,全白干。 说是白干,其实也不然,贝爷在我的带领下爬了一两次山,后来贝爷也被被子封印了。高中课程压力较大,周末补觉很正常,被子只是封印不住我罢了,周末同样不被被子封印的还有超哥,一个看起来很蛮实,实际上一身肉松松垮垮的小伙儿,这家伙也是一个背单词属于疯狂的那一类,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和我的结局是一样一样的。我想我们能认识也是有一部分这个原因吧,他坐我对面,是的,我俩霸占了讲桌的左膀右臂。 我俩喜欢一路小跑上山,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抬头看着山上跑很让人没有底气,几乎每一次上山我都是埋着头盯着脚下数着一步一步的往上,或跑或走或爬,不管怎样反正就是到山顶了,山顶的地势较为平坦,两座寺庙,这都不是我想说的。 山上有个地方比较有趣,一块大石头悬在崖边,号‘读书台’。 我和超哥基本上上山就到读书台,煞有介事的朗诵诗词,偶尔来上一大段文言,吼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嗓子要恢复好几天。 山顶看日出也是比较不错的选择,不过我觉得要是有个姑娘陪着看看日出就更好了,我就是那么一想,能不能实现还不知道。 这个时候超哥还是很有冲劲的,成绩提升空间很大,也许是觉得再努力也就那样了,超哥后来和一拨儿人彻彻底底的改变了状态,只是把床从寝室挪到了教室。 这时候很多人开始放弃了,一些人放弃的很彻底,一些人慢慢的放弃。 超哥是慢慢的放弃那一类,至少曾努力过,还留了个念想。 我见过最彻底,也是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放弃方式:直接放弃学业。如果说不去上学还好些,但是打着上学的旗号拿着学费泡在网吧小半年这种行为真的不是很好。当父母到学校找孩子问怎么这么久不回家时发现自家孩子没上学,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着急和惋惜,还有恨铁不成钢。 我见着那对中年夫妻焦急的在那里傻站着,什么也做不了,男的一支烟接着一支烟,没见他停下,愁容满面。后来经老苟多方询问才问出那同学经常出没的地方,网吧和小镇一所中学的篮球场。 我个人认为,如果觉着自己确实坚持不下去了,果断的放弃未必不是一种方法,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有的时候一味的坚持只能证明自己的愚蠢。 我记得那时候的我也很迷茫,真的是很努力了,却没有半点成效,比如说英语,真的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我几度想直接放弃英语,但是又转念一想放弃了就真的没有啥希望了,继续坚持下去指不定会有什么收获,然而是我多虑了。 那时候正值夏天,高二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心里烦闷得很,就随便找了个本子在上面乱涂乱画,恰巧被老苟盯上了,老苟悄无声息的站在我旁边看了好一会儿,问我干啥,我看着老苟回了句,天气热心里不爽。老苟没说啥走了,我以为他要劈头盖脸的教训我一顿来着…… 临近全科目的复习,暑假也没有几天时间,高三的前夕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教室前的黑板上从踏进高中的第一天就开始了倒计时,看着数字越来越小却没有多少感觉,也许连续看了两年已经麻木了,看黑板的时候会自动开启忽略模式,只有值日每天机械的更改倒计时。 贝爷因为即将到来的高三待遇提高了不少,他老妈单独给他的房间装了空调,这把贝爷乐呵坏了,可以凉凉爽爽的玩手机了,顺带着看看书,也算是为高三做准备。 高三的复读班想来大家不会陌生,一个班上黑压压的一片脑袋,即便是课间十分钟也不怎么有人出来透透气,那是怎么样的一种压力我是体验不了了,有一个复读班就在我所在班级的隔壁,他们在我们还没有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在教室里,当我们下晚自习时他们巍然不动。 有幸认识一个复读的小伙儿,听他说复读班有一个连续奋战六年的牛人,连续读了六年高三,我觉着都不真实,我不敢贸然的评论,让我连续六年我肯定是做不到的。 也许所有关于高中的记忆里高三是最为清晰、最为牢固的了,整天在各种检测试卷中游荡,只有吃饭的时候能感觉到自己是个活人,第一轮复习、第二轮复习就把时间削去了一半,整天回荡在耳边的是那些时间所剩无几的话。 那些日子里还算是平稳,我喜欢把晚饭时间拿来在教学楼旁瞎溜,闭着眼睛向前数着步数走,从最开始的两三步到后来的五六十步,就那么的在树荫下瞎晃悠,晚自习后再去觅食。这一年什么都是那么的压抑,连过年也是,回到家里家里人就念叨,那真叫一个心烦,只能当做啥也听不见,只管自己吃好喝好休息好,捎带着看看书。感觉自己就像是开启了登天模式,却无处下脚。 体能训练算是一种放松的办法,记得偶尔会有陌生姑娘站在远处帮我数数,那时引体向上已经能达到二十多,比起当初的一两个来说,我进步了。就头发的长度来说,我比以前退步了不少,只因和向姑娘说了句我要留光头,向姑娘一脸的不相信,从此我的头发长度介于两毫米到八毫米之间,倒不是说我非得在姑娘面前硬气一把,只是向姑娘让这个过程提前了一些。 贝爷就算是到了高三也没有临时抱佛脚的意思,依旧是吃饭上网睡觉看小说,雷打不动,枉费了他老妈给他装空调的一片心意。这货干的每一件事都让人匪夷所思,且不说对姑娘动手动脚。 班上有一些姑娘喜欢在课桌上摆上一个小宠物的玩偶,或者是一个玩偶模样的笔袋,不知贝爷哪根神经搭错了,对这些小玩意儿感兴趣了,有一个玩偶是个趴着的小狗的模样,粉粉的小舌头耷拉在下巴前,用可爱形容应该不会过分。 妄尘集 2019-05-06 1 条评论 7096 次浏览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是一句较为励志的成语,意思就是每天如小兵前进一点,功夫不会白费。 我没有笔下生花的能耐,才疏学浅却也想卖弄一番,这就是自卑在作祟了。 日拱一卒的成语来源于项目组的日常,每天会有几道各类型的题目,只要有兴趣都可以整理好自己的答案回复给出题人,日拱一卒作为名称符合这样的情境,每天都会成长一点,用一句较为文雅的句子描述就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坚持不懈的去做一件事情是会有很强烈的成就感的,比如每天的五十个俯卧撑,每天的一篇英语小短文,还有每天的学习任务。没有谁能保证付出就会有收获,如果不是为了收获而付出,不是雷锋就是真的喜欢。就像我从没有想过我喜欢的姑娘会喜欢我一样,我不认为我是雷锋。 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坚持做一件事情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改变,大多数人是以成功的人作为参照对象,似乎我跟随其轨迹就会获得成功。这么说似乎不太准确,从我读过的书来看,坚持做一件事会从量变到质变,这是从书中学习到的,可能会让我受益一生,也可能会因为坚持而错过很多很多。 一七年的一整年,一八年离一整年差一月,近两年的时间,我深切的体会到了日拱一卒这种理念的强大,那是一种会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强大起来的微小力量,小到让旁人觉得可笑。往前推半年,我是个渣渣,而那时候觉得自己还凑合;往前推一年,我连渣渣都不是。 本想着长篇大论一番,奈何才疏学浅,字不成句,句不成文。须潜心修炼,以慰藉不安的灵魂。 妄尘集 2018-12-06 评论 6439 次浏览
hello world "hello world"几乎是学过计算机语言的伙伴同计算机的第一次交流。 "hello world,i don't have anything."是我与我的对话。 近四年以来,我把自己扔到一个接一个的环境中去经历、去磨炼,收获远远超过预期,好的或者不好的。四年前,我的想法很简单,我需要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内到外,从思想到行为的改变,这是我所期望的。我也给自己找了一个很牵强的理由--我喜欢的姑娘不喜欢我。 四年的时间晃眼而过,我在继续前行着。我忘记了那时候的决定为何那般坚定,但下决定的那个心境似跨越时空感染了现在的自己,谢谢你,昨天。 我不知道是什么在驱动着自己前行,几年前我可以说是喜欢的姑娘,但现在不了,因为我习惯了努力前行的过程,我很喜欢前行的自己,我厌恶那个懒散、没有目标的自己,并且我希望同另一个自己后会无期。 此次修炼为学一门很喜欢的技术,关于计算机,为了顺利的完成此次修炼,我准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从知识储备到现金储备,还有脱两层皮少十斤的心理准备,即便是如此,我也倍感压力,从六月十七号开始,早六点到晚十二点的节奏没有断过,一旦开始我不希望这个节奏被打乱,坚持做一件事是会带来成就感的。四个月的时间,我对自己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那一句常说的: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同行的小伙伴刚开始形容我的词是--拼命,现在形容我的词多了一个字--不是人。我告诉小伙伴们,这已经很舒服了,可他们不信,我笑一笑,不置可否,偶尔瞟过镜中的自己,似乎瘦了不少,这是一定的。 一七年一整年我选择了早起和晚睡,除却做手工和上班时间,一遍又一遍的和linux操作系统死耗,嗯,谢谢那时候的自己,谢谢那时候的坚持让我没有和梦想擦肩而过,是的,我承认在这金钱至上的现实中梦想不堪一击,但是我的梦想还暂时顽强的扎根于我的灵魂,并支撑了我所有的行动。我允许现在的自己一无所有,但是一定要有方向,一个清晰明了的方向。 这一次的修炼过去了大半,收获比预期要好上不少,三个月的周末时间我啃掉了100G的视频资料,笔记整理消耗三十支笔芯,A4纸三百张,A4笔记本两个,制造了10M电子文档,综合整理了之前自学过程中的大量错误的理解。我一直期望能有一次系统的学习,而这一次依旧算不上系统,也许我曾经是有机会的,但已失之交臂,世上没有后悔良药,就算是有,我也不要,我还是比较喜欢现在的自己,虽然有些痞里痞气。 自习时间被挪出来写写划划,总是有些别扭,不能够说服自己理解,还是要在周末里把这个时间找回来,下周一有测试,并且即将开始稍高难度修炼课程。时间紧凑的快要喘不过气,但是挺开心,这比什么都重要,可能,成长的意义就是:今天的自己比昨天优秀。 前路漫漫,虽千万里,吾往矣。 妄尘集 2018-09-15 评论 2419 次浏览
前路需风雨兼程 六月的甬城不是那么友好的闷热起来,偶尔一阵夹杂着不远处菜市腥味的风,也让人觉得沁人心脾。抬头望了天空,也像是菜市档口那无法刷净的斑驳地面。路过的飞鸟也像水产铺旁地面上弹动的虾,高兴了便叫上几声,累了就歇在即将拆除但仍被出租的三层小屋的檐上,东张西望,似在寻找下一个落脚点,好省下些气力。当然,虾是没法发声的,它们弹动噼啪的声音就当是了。 细细的算了算,甬城的工地热情的接待我三月有余。有多热情?汗流浃背四个字都略显冷淡。它就在那里,不过来,我便过去,这便是给自己找的借口了。 三个月前,我把到工地上打桩的想法告诉家里人时,除了我大舅抽烟前问了我是不是确定了,而后抽完烟又问了我想清楚没有,还有我爸嘿嘿笑了几声,余下的声音都是反对,一句话,这活很苦。很多人告诉我,我吃不了这个苦,我抿抿嘴唇笑笑。我忍住了问有没有黄连苦的话,那样会让人觉得太嚣张,太不知天高地厚。我从他们的讲述来判断,这个活不好干,可能会很累,但是究竟有多累却没有人说得清楚,这刺激了我的某条犯贱的神经,要去经历,想要知道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累让他们谈笑风生又畏畏缩缩。由于我有一直坚持锻炼,就力量来说尚可,虽然距我的目标差了很多,提着十来斤的气镐第一天下来全然没有丝毫的不适,除了满手磨破的水泡、满身满脸满头的混凝土渣滓,还有汗水浸透的衣服,活蹦乱跳,用幺舅的话来说,这对我来说就是轻松加愉快。当然这也是第一天的工作较为简单,破碎四十五度斜面上五公分厚的混凝土垫层。我以为不过如此而已,年轻气盛大抵就是如此了。 第二天起床,浑身酸痛,我才知道我的天真透进了骨子里。 第三天开始,手掌手指痛的用筷子都不利索了,甚至夹不起土豆丝,不得不两手轮换着向嘴里扒拉饭菜以续命时,我领略到了这份工作的不易,辛苦。我开始盼望下雨,一般情况下来说,下雨会休息。当我顶着细雨出现在工地上时,我的灵魂恍惚了那么一下。 第一次遇到气镐故障,手足无措时才知道“能“和“会”不在一个级别。 第一次指挥塔吊,把几吨的桩头捆好挪走。 第一次接三相电,心里抖,手上抖,全然没有现在拉闸、接线、推闸的熟稔与从容。我是比较怕电的,我真是被电怕了,如果你拿着铁丝捅过插座的话,那感觉,啧啧,一辈子都忘不了。 第一次踩到木板上的铁钉,那酸爽的感觉用言语不足以形容,只能感觉到“噗”——鞋底穿了。 工地上的生活是比较单调的,早上六点出现在工地上,干满八小时结束,回去洗完一身的渣滓,娱乐活动基本上是赌,我的娱乐活动大多是看书,喜安静,这是孤独惯了养出来的习惯。午休是极其简陋的,简陋到只需一块可以躺下的地儿,我通常是扛一张木板往地上一掷,就地躺下,木板上的灰尘和干硬的水泥块阻挡不了疲乏的身体。我躺着看见过没有一缕白云的天空,湛蓝,像是梦里的场景。走在路上会遇到一些鄙夷的目光,似是看到蟑螂那般,只是没有跳着脚尖叫出来,可能我比蟑螂要可爱许多。 我不相信有命运一说,但是借“命运的安排”这句话更能体现出被动选择的无奈。常听一些人说,要破釜沉舟以求全力以赴,他们还有锅可砸,有船可凿,真好。 ps:我想写一个故事,写了好几个开头都不满意,写写划划,终不知怎么去写了,不过现在想来,有那么一点头绪了,兴许,我可以开始了。 妄尘集 2018-06-14 评论 2463 次浏览